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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门:交通事故不做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车辆纠纷怎么起诉?

来源: 法务网 2023-06-19 14:27:32

交通事故不做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和合理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三年的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三年的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车辆纠纷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的纠纷起诉,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我们要先搞清楚案件当事人的主体信息。第一,原告因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是受害人的亲属,在死亡案件中,受害人的亲属应当为交通事故的原告,被告则包含肇事司机、肇事车辆的车主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等致害人。

第二,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应当为事故发生地或者是任意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比如你可以去肇事司机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或者是车主的或者是保险公司的。第三,诉讼材料。诉讼材料的准备,包括一些民事起诉状赔偿明细,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以及证明原告各项损失的诉讼证据。比较重要的诉讼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书,住院病案,误工证明,居住证明以及被抚养人证明。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标签: 交通事故不做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车辆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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